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
一、作品的概念
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,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。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、独创性,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。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2、可复制性,即指可以通过印刷、复印、临摹、拓印、录音、录像、翻录、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,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,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。
3、合法性,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。公民从事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,应当符合法律规定,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。
二、登记范围
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三、材料要求
1、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
2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
3、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委托书
4、作品著作权登记法人创作说明(法人作品提交)
5、作品著作权登记职务创作说明(职务作品提交)
6、作品著作权登记样本
四、收费标准
五、联系方式
mg4355检测路线app 软件及作品著作权部
咨询热线: 027-88710577 027-88710280 受理邮箱: rjzzq@hbsia.org
联系人:杨运乔 手机/微信:13667242757
吕国锋 手机/微信:15927116950
协会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24号龙安港汇城A座西大厅29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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